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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清远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清人发[2006]144号)和清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清新府办[2007]5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公开招考我县职业技术学校所需增加岗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在职教师、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品行端正,忠诚于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三)年龄要求26周岁以下。但对两类人员年龄适当放宽:一是具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放宽至30周岁;二是对口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教师(含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至2007年12月31日)。
(四)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考职位表》),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08年毕业的师范类毕业生、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可适当放宽)和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专业学科要求。
(五)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体检要求,无精神病史,能承担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08年1月14日至1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11时15分;下午2时30分—5时15分。
(二)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报名,填写《清新县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提交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同版)。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招考职位情况见《招考职位表》)。报名由县教育局初审、县人事局复核。所需证件分别是:
在职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教师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
其他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2008年毕业生可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2007年前毕业的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
(三)报名费用:
报名时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清新县人事局人才管理开发股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县城玄真路18号
电话:0763—5810078
四、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考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含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所有应聘者采用同一试题,试题及改卷委托地市级以上考试机构负责,由县人事局划定最低分数线。
笔试时间:2008年1月25日上午9:00—11:30。
(二)面试。
1、面试内容,以实际操作和面试两项,分数各占70% 、30%,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实际操作技术水平和基本素质。
2、面试时间:
公布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后,分别在县教育局、县职业技术学校张榜和在清新县政府网、清新教育网上公布。
面试入围报考者带上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并交纳50元考试费。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人选的确定。每一职位面试人数依职位数1:3的比例计算,面试对象由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笔试合格考生人数少于计算出的面试对象人数的职位,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四)成绩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100分,分别占招聘综合成绩的40%和60%。符合免笔试条件者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五、体检、考核
参加招考人员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由县职业技术学校统一组织,在县人事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确定。
六、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清新县政府网、清新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七、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招聘名额择优录取,循事业单位调入或聘用人员有关程序办理。
八、联系电话
清新县人事局人才管理开发股:0763—5810078
清新县县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0763—5825250
以上公告由清新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有关情况可查阅清新县政府网(www. qingxin.gov.cn)、清新教育网(http//www. qxjy.gdqx.gov.cn)。
附:招考职位表
清新县人事局
二OO八年一月十一日 |